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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8-5-16 17:56: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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杨丽 (昆明市总工会主席)
杨丽,女,云南云龙人,中共党员,1949年12月生,1969年8月参加工作,现任云南省总工会巡视员、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、昆明市总工会主席。
自从上世纪80年代,年仅32岁的杨丽经全厂5000多名工会会员海选,以97.5%的赞成票当选为云南汽车制造厂的工会副主席后,工会便成了她工作的全部,融进了她的生活。多年来,她把职工顶在头上,捧在手上,放在心上,赢得了职工群众发自肺腑的信赖和拥戴。
1991年,她第一个组织全市职工对贫困地区捐赠,把近百万元捐赠款及物资送到国家级贫困县禄劝县;1992年,她第一个站出来为受工伤的农民工沈占峰打官司,历时两年艰辛终于胜诉并获赔12.6万元,成为《劳动法》实施后工会依法维权第一案;1993年,她带领工会干部率先探索集体协商、签订集体合同制度,摸索出"三六工作法",为全市推行集体合同制度提供了经验。
随着国企改革和结构调整,困难职工问题日益凸显,她又第一个提出"少抽一包烟,少喝一瓶酒,少买一件化妆品,为困难职工献一片爱心",组织全市企业、职工为送温暖资金捐赠,建立了全省第一个"送温暖基金";第一个带头与困难职工家庭钟华礼结成帮扶对子,成为"包户帮困"、"寒窗助学"第一人;并带领工会职工建立了全省第一个工会职业介绍所、第一家困难职工帮扶中心、第一家农民工维权中心、第一家为下岗职工服务的"阳光公寓"、第一家为困难老劳模老职工服务的敬老院,第一家为困难职工子女入托的幼儿园……
也因此,她获得了"时代领跑者--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具影响的劳动模范"、全国优秀女工干部,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、全国工会十大帮扶模范先进个人、全国帮扶工作十大标兵等诸多称号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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